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商务通服务 | 我的商务中心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石河子市试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石河子市试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时间:2012-01-05  作者:  来源:中广网

            在公共场所发生火灾,受伤害的市民可以不用等待政府协调赔偿,而是可以通过经营单位投保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可以获赔。

            1月5日,笔者从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石河子市将试点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先期在饭店、宾馆、商场、市场、体育馆、会堂、电影院、KTV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单位等五大类公共聚集场所推行,利用保险化解潜在的风险,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方的伤害所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公众责任险的子险种。笔者了解到,市政府相关单位经过多年的调研论证,制定了试行方案。2012年,石河子市拟重点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试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投保了该险种后,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保险公司将在责任范围内作为赔偿资金的提供者向受害人提供赔偿。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有利于促进投保管理者自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及时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石河子市公共场所的数量快速增长,公共场所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逐渐加大。今年,石河子市政府将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纳入政府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使受害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0
  • 顶一下
  • 0
  • 踩一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申明 | 意见投诉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客服咨询热线:027-84798740 传真:027-84798740 手机:18971524003 客服QQ:67600685
版权所有 中华消防网 [技术支持论坛] 鄂ICP备05024429号
Copyright©2004-2010 zh119.com. All Rights Reserved